《安徽青年报·学生周刊》励志启智,开阔视野,净化心灵,陶冶情操,参与互动,集新闻性、知识性、趣味性、互动性为一体,是小学生成长的良师益友、参与互动的平台、沟通老师家长的纽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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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通 讯 员 蒋 涛 本报记者 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之后,给广大师生、家长提了些建议——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应当履行监护职责,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、管理和保护工作。未成年人的行为养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,父母应当教育子女遵守学校管理制度,养成良好习惯,不做对自身或对同学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事情。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,应当针对学生年龄、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,采用学生愿意接受的、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教育和预防。同时,各方应正确对待此类事故,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。